人生,就是一趟美的旅程。或許我們會問:美是什麼?美是一朵天邊的雲,美是一縷清風,美是你站在這裡、而你正想起遠方的誰。生活無處沒有美,全看你用什麼去體會,去感受。閱讀全本書,其實作者對於「美」該是如何,並沒有一個「定義」,但是卻給了我們更多面向去思考。
在 <我們對於一棵古松的三種態度> 一章裡,我們知道一切事物都有幾種看法,同樣的一件東西,不同的人、不同時間、不同角度看到的,又會有所不同了。作者提出實用的,科學的,審美的,而其中又以美為事物中最有價值的一面。
我覺得,這就好像是我們在生活中,常常遇到的「需要」和「想要」問題,有異曲同工之妙!常常我們迫切的「需要」,但是有時候「想要」的,卻不見得是我們「需要」的。例如:我們需要穿衣服才能出門,但卻不需要穿最符合潮流、走在時尚尖端的衣服才能上街。就是因為我們具備有審美的眼光,我們會覺得那些是「美」的事物,於是我們也會「想要」,想要把自己打扮得美、穿最流行的衣物。這並不是說,「美」在生活中是不需要的,雖然作者也在文中提到: 「就『用』字的狹義說,美是最沒用處的。」但是,正因為我們已經滿足了最低的需求「實用」目的,於是我們進而可以追求美的目的。
我好喜歡作者在本章最後說道: 「悠悠的過去只是一片漆黑的天空,我們所以還能認識出來這漆黑的天空者,全賴思想家和藝術家所散佈的幾點星光。」沒有了這幾點星光,就算夜空高掛著有著柔和光芒的滿月又如何?還是單調而無趣的漫漫長夜啊。
從前的人死去了,從前的朝代全覆了。只有數千年前的那些詩詞壁畫,讓從前無聲而閃耀,也讓我們對於已逝的時空,有著無限大美的想像。
而我在第七章 <情人眼裡出西施> 裡,得知美的估定,並無一個公認的標準。你覺得她美,可是我不見得就會也認為她美。一個東西,有些人喜歡,有些人不喜歡。巧克力在現代,代表了浪漫的、甜蜜的、情人節禮物首選……等意象,看到巧克力總是覺得是很美好的。而我又是一個喜歡吃巧克力的人,於是我完全不能理解討厭甚至是懼怕巧克力的人的心態。
作者提到,美的欣賞極似「柏拉圖式的戀愛」,因為「柏拉圖式的戀愛」此種情境,對於所愛者也只是欣賞不帶佔有。這樣的美感態度的定義,也讓我想到曾讀到的一首情詩: 「我愛你,與你無關。」這是一位德國女詩人卡森喀‧茵茨所寫,她與偉大情聖—歌德屬於同時期。這句話,道出多少欣賞、而不佔有的柔情!你不愛我沒關係,純粹因為你是你,於是我愛你。是屬於精神層面的,說也說不明白的眷戀。
而這章節裡也說到,美感起於形相的直覺。因為自己之前念過設計,於是發現,這也可以從設計概論裡關於造形,實質與非實質要素的「非實質」中,得到相同的驗證。實質的要素是外在表象,像是點、線、面、體,而非實質是內在心理,像是群化原則、圖地反轉、錯視與矛盾圖形,而藝術家也常常以這些要素加以創作。例如:著名的魯賓之杯,是看到杯子?還是看到人臉?就是利用圖與地的錯視,你看到什麼,那它就是什麼,營造有趣的視覺感受。
最後,作者以第十五章 <慢慢走,欣賞啊!> 作為結尾,像是在提醒著我們:人生本來就是一種較為廣義的藝術。完成人生這幅曠世巨作,需要一筆一畫都仔細斟酌,慎重著色,不要因為習慣了日復一日,就越走越快了,沿途還有很多值得追求的美好,還有很多美麗的風景。笑也要用盡全身的笑,哭也要用盡全身的力氣哭啊!因為生活就是要全力以赴,不管是開心還是難過,美麗與哀愁。
我是民雄人,從小,我就在街上看著中正大學、嘉義大學的大學生,渾身散發青春的光和熱,多希望自己也能快快長大,趕快也變成大學生體驗多彩多姿的生活。然而,當自己真的成為「民雄的大學生」之後,卻覺得一切如常,一樣要上課、做作業、念書,就如同以往的十八年一樣沒有什麼不同。
直到有次晚歸了,自己走在民雄街上,看著小吃店沸騰的鍋子、絡繹不絕的客人、還有老闆與顧客的話家常,看著平常熟悉的場景,這才恍然大悟,原來那種「氛圍」一直都在,只是我隨著年歲的增長,腳步越來越快,對於身邊美好的事物也視而不見了。這也點醒了我們,人們常常站在現在,留戀已然遠去的從前,卻又渴望快點到達遙不可及的未來。其實,只要活在當下,慢慢走,慢慢欣賞,未來很快就會來了。
